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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政策指導將提及什麼屬於不當引用行為,什麼又屬於抄襲行為,但我們更關注的是這些內容一旦發生,本維基將如何應對。

職員保留本政策的解釋權,並保留根據實際情形和實踐修改本政策的權利。

規範和依據

1、綜述

失傳媒體中文維基站點下的創作條目(後文簡稱「條目」),其目的是針對某類媒體本身涉及到的各種問題[1]的研究、評論和說明。

2、法理依據

基於條目的性質,其引用內容應至少遵循中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以及美國《版權法》第107條中關於合理使用(Fair Use/Fair Dealing)[2]的相關規定。上文代表當條目中存在其他個人或組織創作的音視頻、文本或圖像等媒體內容時,必須得註明[3]其出處或來源。

由於條目存在其針對的媒體尚不明確原創的個人或組織的情況,所以為了遵守上述法理依據,所有編纂者應持續地致力於找回其媒體原創的個人或組織,並在找回後第一時間註明其引用來源。

除上述引用內容外的其餘內容應遵循本站的知識共享協議以及反抄襲政策。

本站有權利但無義務對用戶發表的內容(包括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其他形式)進行審查,所有條目編撰者[4]應承擔其創作內容造成影響的首要責任。

反抄襲政策

1、要求

本站的條目內容應保證其精簡、獨創[5]、客觀,並與要研究的目標媒體保持強關聯性。為了達成上述目的,故對條目內容做出以下約束。

2、對於來自其他百科站點的內容

條目內容中任何引用其他百科站點[6]內容的行動,都應優先考慮以引注的方式作為條目的論述依據。當一個條目出現大量的與其他百科內容一模一樣的文段,會被考慮成抄襲的條目內容

若某位編纂者無法脫離其他百科內容創作條目內容時,請仔細考慮自己對該條目所指的媒體是否有足夠多的知識儲備,以及撰寫該條目是否具有足夠的價值和意義。

除非特別需要該百科內容的某段內容,作為某一新問題陳述的基礎時,可以考慮照搬某段內容引用;但這種現象必然是少數情況,且不應是整個條目的主要內容。

3、對於其他來源的有關LM內容的整合

在某些場合,一個LM的內容可能已由其他人員進行過研究和編寫。[7]如果條目是針對此類情況的整合式撰寫,也應優先以精簡、獨創、客觀的詞句進行總結式撰寫,且必須標明引注來源進行輔助說明

當一個條目涉及到上述內容的整合時,出現以下情況會被考慮成抄襲的條目內容:

1、總結他人的研究成果不標註來源的。[8]

2、對於他人的已發布內容進行一模一樣搬運的。[9]

總之一句話,當閱讀你的條目內容得到的信息量和閱讀其他來源的條目得到的信息量沒什麼差別的時候,請考慮不要創建冗餘的「複製粘貼」條目,否則將酌情視為抄襲行為。

腳註

  1. 通常為存續狀態、內容情況以及歷史背景等問題。
  2. 可以簡要闡述為——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3. 可以用文本、超連結或圖像等方式。
  4. 以編輯的歷史記錄為依據。
  5. 此處的獨創是對詞條文本等內容的創作性要求,不是指LM沒有被其他人研究 / 撰寫過。
  6. 例如百度百科、求聞百科、維基百科等百科性質的站點,也包括其他任何LM或LW的維基站點。
  7. 常見情況如:失傳媒體貼吧的某篇尋回帖子、知乎的某篇找尋媒體的帖子等。
  8. 某些極端情況下,原帖子或博客可能也會失效。這種情況需要編纂者自覺聲明來源失效。
  9. 如果他人的已發布內容已經足夠精簡完備,那麼就應直接引注引用,而不是無意義地轉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