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V300 L++
更多語言
更多操作
KV300 L++是由王江民在1997年6月24日於其主頁上發布的KV300軟件版本,其因為「江民炸彈」事件而聞名。
背景
1997年6月24日,王江民在其網站主頁上發布了北京江民新技術有限公司(下稱「江民公司」)的殺毒軟件KV300的最新版本(即L++版本),其內含邏輯炸彈。該邏輯炸彈會在盜版使用者使用「中國毒島論壇」[1]提供的解密匙複製盜版盤時啟動,鎖死盜版者的電腦硬盤導致電腦停止工作,硬盤數據無法使用。[2]
1997年7月23日,北京北信源自動化技術有限公司、北京華美星際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瑞星電腦科技開發公司、河南省經緯軟件有限公司、四川藍劍科技服務公司等計算機反病毒公司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聲稱江民公司推出的KV300L++含有「邏輯炸彈」,盜版使用者升級到這一版本會對計算機系統進行破壞,造成數據丟失、無法開機等現象。[3]
1997年7月24日,江民公司對五廠商的「聯合聲明」表示這是「不正當的侵權行為」,並在各專業計算機媒體登載「嚴正聲明」,稱KV300L++版裝載的不是反病毒廠商所說的「邏輯炸彈」而是「邏輯鎖」,被鎖定的硬盤數據不會被破壞,而正版使用者不會被鎖定。解鎖方式是盜版使用者向北京江民新技術有限公司總部承認盜版行為,經江民公司向有關部門登記備案後有利於追查盜版窩點,就能獲得解鎖條件恢復硬盤工作。王江民稱江民炸彈一度致使盜版活動受阻,一些盜版使用者向江民公司承認盜版經過,以換取解鎖條件。
1997年9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計算機安全監察司負責人在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稱:鑑定證實KV300L++網上升級版中有破壞計算機功能的子程序,江民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的規定。
1997年9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計算機安全監察司認定江民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第23條,屬於故意輸入有害數據,危害信息系統安全,對江民公司做出罰款3000元的決定。[4] [5]
搜索歷史
2025年7月22日,本站用戶Wikidot用戶 |用戶名=MyGuys受朋友委託開始查找此軟件,在查找過程中,發現:
- 此軟件在主流搜索引擎(如百度、必應、谷歌等)無任何資源結果。
- 此軟件(特指該版本)以網絡更新包的形式發布,且沒有發布過任何實體盤。
- 此軟件對於該版本的更新僅維持了6天。
7月23日,Wikidot用戶 |用戶名=MyGuys在本站Q群詢問,並在當天下午,發現了當時軟件的下載界面(但不知是否為官方網頁):
23日晚,本站Q群群友「キャル」發布了KV300軟件的整合包,但其中並未包含L++版本,僅有L與L+版本。
發現
2025年8月8日,B站用戶清風散霧經過搜索,在水木BBS的帖子中發現了KV300 L++主程序的CRC值,隨後清風散霧在「老軟件老光盤存檔計劃」網站上搜索到了一個名為LAA的rar格式壓縮包,壓縮包內正有KV300 L++的主程序。至此本軟件被尋回。
相關鏈接
相關視頻
- ↑ 該網站早期會提供國內部分軟件的破解版本,當時如瑞星殺毒軟件、用友財務軟件、金山軟件,以及金山旗下的WPS辦公軟件等軟件都在他們的破解之列。毒島還曾放出這一句話:「王江民推出一個新型的KV殺毒軟件,我們就破解一個,直到江民公司倒閉。」
- ↑ 技術保護 界限何在--從KV300軟件邏輯炸彈案說起
- ↑ 免費的「金山」怎麼淘?(存檔頁面)
- ↑ 電腦被鎖,誰是黑手?- 天極網(存檔頁面)
- ↑ 技術保護措施的濫用和危害--《我呼籲-入世後中國首次立法論戰》